苏州市香山帮营造协会
关于继续开展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”评 选工作的通知

苏 州 市 香 山 帮 营 造 协 会 苏香山帮协

〔2020〕10 号

各位会员:

为了弘扬“工匠精神”,更好地突出强调技艺传承者的社会地位,协会在公 布首批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”基础上,决定在 2020 年度继续评审 和公布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”称号获得者。 我会会员和社会拥有“香山帮”技艺的传承者,自愿报名,对照“评审要求 和条件”(附件一),填写“申报表”(附件二)均可参加评审活动。 未达到评审要求的技术资质者,也可以填写“申报表”(附件二),先参加 苏州市香山职业培训学校的技能培训,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后再参加传承人评 审。(培训费优惠价 1000 元(工种)/人,待疫情完全解除后另行通知开班。)

培训费汇款至培训学校账户:
收款单位:苏州市香山职业培训学校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太湖度假区支行
账 号:483258194838

无需培训或培训后达到评审要求的技术资质者,每人缴纳 800 元资格审定和 证书制作成本费。

传承人认定费汇款至协会账户
收款单位:苏州市香山帮营造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
账 号:1102020609000571350

申报表填写完成后请推荐人签名,通过照片形式发至协会微信公众号或邮箱 604694133@qq.com 即申报完成。协会接到邮件后即送交专家组进行评审,通过 后向社会公布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”名单。

苏州市香山帮营造协会

2020 年 5 月 8 日

主题词:传承人 申报 评审


附件一:

参评人员要求

凡苏州市香山帮营造协会会员及其他拥有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 技艺”的劳动者,有意成为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人传承人”且 目前非列入文旅部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”项目各级代表性传承 人的施工操作人员,经相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,由协会副会长以上 单位或项目业主进行业绩证明,均可参与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 传承人”评审。具体条件如下:


1,具有从事香山帮某一工种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;

2,具备熟练操作技能和现场应对各种情况能力;

3,有参与重大古建项目施工、修缮、维护等工程或参加国际交

流活动经历;

4,担任过独立项目的负责人(把作师傅、工长、工种负责人等);

5,有 2 个以上独立完成的项目作品;

6,有明确的传承谱系(要求有明确的师傅及上辈和所带徒弟、 徒孙姓名并有健在的师傅签字确认);

7,近 5 年内招收 2 人以上徒弟传艺并积极参加各种传承活动;

8,获得过经国家认可的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苏州市香 山帮营造协会培训、考核后确认其具备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能力。

9,经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”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(级别、 人数不限)推荐。(推荐人需在申报表上签名认可)。

附件二

“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人”申报表